好消息!口罩到底摘不摘?官方说话了!速看
3月22日,经湖南省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,省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发《湖南省社会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南》。
虽然朋友们的家在不同地方,但如今全国疫情基本都控制住了,除了特殊情况,大家可以按照湖南省官方指引,摘下口罩。
可不戴口罩的情形
下列情形,可不戴口罩:
01公共场所处于户外、田间地头、公园景区、街道、小区等空旷通风且人员不密集的地方;
居家且家庭成员没有发热、咳嗽等异常症状;
个人独处,或与少量熟知的健康人员共处;
非群体性的室内体育运动;与熟知健康人员一起进行户外体育运动。
按规定进行会场消毒、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体温检测正常、会场通风良好、参会人数控制在适当规模、座席间隔不少于1米的会场;
在户外空旷地带举行的小规模公务活动;
个人独居一室办公,或与健康的同事同处一室办公;
在通风良好、人员间隔大于1米的隔断式办公区办公。特殊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通风良好、员工身体健康、作业间距适宜的车间;
开放式建筑工地、高空作业、道路施工等户外工地;
符合防控要求的工厂(工地)员工宿舍。特殊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。具体执行由企业视情况决定。
其他符合防控要求不需要戴口罩的情形,可不戴口罩。
02
必须戴口罩的情形
下列情形,应按规范要求佩戴口罩:
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;
有发热、咳嗽、打喷嚏等感冒症状或自我感觉不适者;
居家隔离、出院康复人员及与其共同生活者;
职业暴露人员;餐饮从业人员和单位食堂工作人员等。
医院、汽车站、火车站、地铁站、机场、大中型超市商场、宾馆公共空间、公共交通工具、厢式电梯、监狱、养老院、福利院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;
图书馆、演艺、网吧、理发店、美容院等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;其他通风不良的密闭公共场所等。
公众外出时宜随身携带口罩,视情况佩戴。此前下发的疫情防控有关指令与本指南不符的,应视情调整。
这份指南,相信大家都很需要,朋友们看完记得点个“在看”,分享到圈子里,让朋友们都知道这个好消息~
文章来源:湖南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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